• 首页  >  
  • 通知公告  >  
  • 正文
  • 关于开展2022年度对省政府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2-11-29  点击:

    学校各部门:

   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,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,客观、公证、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旅履行教育指责情况,自2022年11月11日起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托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,上线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。为组织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调查时间、内容

    调查时间有效期为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,请各部门于12月10日前完成问卷调查的填写工作。

   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,聚焦教育公平、教育质量、政府治理、总体评价等方面。

    二、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

    问卷调查我校对象涉及2类人群:教职工和学生。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,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。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,分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类型。

    三、调查方式

    调查对象扫描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(如下),选择“关注公众号”。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,点击首页底部“互动平台”菜单,选择“政府履职”,进入问卷填答;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(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),选择相应问卷填答。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,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,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、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)

    四、有关要求

    (一)请各部门尽快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、学生积极参与。各部门收到通知后,请及时将“中国教育督导”二维码公开发布,完成问卷调查。     

    (二)坚持实事求是。各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,提高调查实效,杜绝在组织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,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。

    上一条: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
    下一条:bat365官网登录官网新增“接诉即办”热线

    Baidu
    sogou